认真对待自考考试阅卷相关工作
自考是国家考试,湖南师范大学作为主考院校,承担部分自考组织实施工作,其责任和使命不言而喻,我们感到十分光荣和神圣。
为不辜负省自考委和教育考试院的信任和期望,湖南师大履行主考院校职责,成立了由院领导、教务处、专业学科带头人组成自考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组织和领导自考工作。
一是在省自考办计划科的指导下,狠抓专业建设。我们在学院自考工作领导小组的协调下,按照一个专业一个专班的部署,协同教务处抽调系部专业教师,组成专家团队,到中职学校巡访,进行市场调查分析,设计出各专业课程设置方案;按照省自考办计划科要求制定开考计划;组织专业骨干教师,选定教材;编写了41门课程理论考试大纲和13门实践课程实践环节考核大纲,设计实践环节考核卡。经过反复送审,直至达到自考开考要求,完成了专业建设任务。
二是积极配合省自考命题中心,选派专业教师参加命题。我院充分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,院领导高度重视,召开专题会议,指定各系部主任把关,挑选专业能力强、业务素质高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师参加命题,并对被选送教师进行严格的组织纪律教育和思想教育,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保密意识。为支持命题工作,学校对入选参加命题的教师,及时调整其教学课程,发给出差补助,并安排专车接送,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三是严格按省自考办考务科要求,开展评卷工作。每次接受自考评卷工作任务,我们均按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考评卷工作细则》要求,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,选拔一批专业水平高、工作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参加自考评卷。评卷前召开评卷工作会议,严格评卷规程和纪律,将评卷工作业绩纳入教师年度考核范围。抽调学院专职保密员,做好试卷接送和评卷期间的保密工作,评卷现场实行封闭管理,湖南师大自考评卷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入场,保证了评卷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四是大力支持助学单位开展自考教学活动。为提高助学单位的教学质量,我们采取组织助学单位学习考试大纲,向助学单位提供教学资料,为助学单位自考考生提供实习实训场所,为助学单位培训湖南自考管理人员,接受助学单位选送专业教师到我院进修,定期召开助学工作研讨会等方式,充实了自考助学单位的教学、实训与管理力量,为严格执行湖南师大自考质量标准奠定了基础。本文来源于
湖南师大自考